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卜松竹)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23日正式公布廣東省革命文物名錄,包括不可移動文物1513處,可移動文物4544件(套)。廣州以213.5處不可移動文物位列全省第一。河源、韶關分別以196處和128處不可移動文物列二、三位。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公布廣東省革命文物名錄的通知》指出,公布革命文物名錄、摸清革命文物家底,是精準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的基礎和前提。各地要以此次革命文物名錄公布為契機,深入實施革命文物固本強基、保護修繕、展示利用、文旅融合和宣傳教育行動,統籌開展紅色革命文物、改革開放文物、近代革命史文物及革命文物集中連片保護利用工程,充分發揮革命文物服務大局、資政育人和推動發展的獨特作用,不斷推動紅色基因傳承向縱深發展。
  《<廣東省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名錄>分析報告》指出,本項目經過三個月的努力,對全省21個市及廣東省省級及以上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共2000余條名錄,進行了逐條審核,重點核定各不可移動革命文物的革命史實、革命屬性、資料出處等,并進行相關史實的勘誤和認定,確保每一處革命文物的核定工作均使用2種以上不同來源資料進行校對,累計使用各地方志、政協文史資料、回憶錄、革命史跡通覽、文物志、黨史資料、新聞報告等資料約340部。
  經過核定,現廣東省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共計1513處。按照文物保護級別劃分,共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0處,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105處,市縣文物保護單位729處,一般不可移動革命文物649處。其中各級別不可移動革命數量以廣州市為最多,為213.5處;河源市其次,為196處;韶關市為128處,排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