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調整南海區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運作模式的通告

  為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不斷完善常態化可持續的市場運作機制,根據《廣東省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關于加強進口冷凍食品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南海區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以下簡稱:集中監管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關于加強進口冷凍食品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集中監管倉入倉進口冷凍食品的運輸儲存、核酸檢測、預防性消毒和無害化銷毀處理的費用原則上由進口商或采購商承擔。”經南海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 參照周邊地市集中監管倉運作模式,我區集中監管倉自2021年6月16日起,由政府包干運作模式調整為常態化市場運作模式。原來由區政府承擔的進口冷鏈食品的預防性消毒、核酸檢測、出入庫搬運的費用改為由進口商或采購商自行承擔。收費標準由集中監管倉第三方運營商扣除作業場地和倉儲成本后參考周邊地市收費標準,采取市場化收費。具體收費詳情請咨詢第三方運營企業:0757-86782232,86782306。
  二、自2021年6月16日起,凡擬進入南海轄區貯存、銷售、生產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仍須先進入南海區集中監管倉或其他地區官方認可的集中監管倉接受主動預防性消毒、核酸檢測等作業(經海關部門進行六面消殺并取得海關部門業經消毒證明的, 可不必重復進倉)。《廣東省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名單》詳見附件,省外城市官方認可的集中監管倉以當地官方公布為準。
  三、模式調整后,區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將定期組織衛生、疾控、市場監管等有關成員單位開展聯合檢查,繼續保持對集中監管倉的嚴格監督管理,實行從業人員、環境的每周全覆蓋核酸檢測。同時,根據國外疫情變化情況加強對進入集中監管倉的冷鏈食品進行核酸抽樣監測,確保轄區進口冷鏈食品安全。
  附件:廣東省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名單(第一批)
 
  佛山市南海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