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尚黎陽)近日,廣東省檢察院牽頭多個單位,出臺《關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證救助工作機制的意見(試行)》,要求對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受害者,一次性完成取證、鑒定等工作,避免帶來二次傷害。
  《意見》指出,對于以未成年人為侵害對象實施的強奸、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等性侵類犯罪案件,開展“一站式”取證救助機制,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和專門場所內,一次性完成對未成年被害人的詢問、身體檢查、傷情鑒定、證據提取等工作。
  《意見》要求,“一站式”取證救助場所建設要具備證據提取、身體檢查、傷情鑒定、心理疏導等功能,符合保密安全和隱私保護要求。在裝修風格上應盡量溫馨、柔和,有助于緩解未成年被害人的緊張情緒。各成員單位要配合辦案機關建立銜接機制,優化工作流程,提供有利于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的保護。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由公安機關確定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偵辦、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門、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專職辦理。各成員單位應當確定專門工作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一站式”取證救助工作,對接辦案機關開辟救助綠色通道,及時解決“一站式”取證救助場所的使用和管理問題。檢察機關要牽頭召開“一站式”取證救助工作信息通報會議,加強配合協作,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切實維護未成年被害人權益。
  《意見》明確,對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要提前介入、快速辦理。公安機關對重大、疑難、復雜或社會關注度高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通知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應當及時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與公安機關配合共同確定偵查方向,依法、及時、全面收集固定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