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陳穎)近年來,打著“零風險、高回報”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動時有發生,讓不少個人和家庭落入非法集資陷阱,最后血本無歸。2月10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獨家獲悉,該局將牽頭會同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司法廳、廣東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等有關部門起草《條例》實施細則。

  記者注意到,即將實施的《條例》要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等商事登記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財”“財富管理”“股權眾籌”等字樣或內容。此舉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是避免社會公眾落入非法集資“陷阱”的針對性舉措。
  據悉,《條例》構建了全鏈條監管的先進市場監管理念,而且更重要的是,在監管制度設計上頗有創新之處。其中,一大創新是賦予了地方政府對非法集資的行政調查和處置權,對非法集資風險整治進行了系統規定,為非法集資風險的分類處置提供了法定依據,有望破解長期以來單邊刑事規制的不足和弊端。
  隨著《條例》實施時間的拉近,廣東如何將如何落地實施?記者從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已于3月22日至23日舉辦2021年廣東省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培訓班,并組織處非人員參加執法資格考試,確保處非人員于5月1日后符合執法有關條件。同時,該局將在充分調研基礎上,牽頭會同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司法廳、廣東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等有關部門起草《條例》實施細則,將明確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執法裝備設施配備等內容,尤其強化縣區一級隊伍建設,完善責任傳導機制,將非法集資風險化解在基層一線、萌芽狀態。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還將建協同監管機制,建立聯合會商制度,嚴把企業商事登記入口關,杜絕非金融企業登記注冊與金融業務相關的字樣或名稱,推動金融業務持牌經營。同時,還將加大對非法集資廣告、互聯網應用的監測,斬斷非法集資信息傳播鏈;推動將受到行政處罰的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信息納入征信記錄,加大失信懲戒的力度;持續開展涉嫌非法集資資金異動相關賬戶的監測和分析識別,及時掌握非法集資風險的資金動向,防止資金外逃。
  據悉,過去幾年,廣東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成績可圈可點。2020年全省新發案件宗數、涉案金額、涉及人數,分別同比下降32%、57%、72%,未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
  廣東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精準拆彈,有力處置團貸網、小牛資本集團等特大非法集資案件,同時,強力推進陳案攻堅,辦結了一批陳案要案。在國家組織的2019年、2020年“處非平安建設”考評中,廣東均位列一檔,獲得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