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錦輝 通訊員/王宇丹)“700元冠脈支架”何時落地廣東?11月25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下稱“省醫保局”)回應,廣東省擬在2021年1月正式開展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中選結果的采購和使用工作,首年廣東意向采購90108只冠脈支架,預計可節約費用約10億元。

  均價從1.3萬元跌到700元——首批國家集中帶量采購(下稱“集采”)的冠脈支架在天津開出令人震撼的“地板價”。集采旨在以量換價,由政府組織各級醫院填報需求量,并作為買單方與企業換取巨幅降價,2018年底率先在藥品領域實施。

  今年11月5日,國家醫保局主導的冠脈支架集采在天津開標,本輪集采相關品種共涉及27個注冊證,最終10款產品中選,無一超過800元。數據顯示,中選品種在廣東均是主流,基本能夠滿足全省臨床需求,歷史平均價1.1萬元/只,平均降幅93%,最高降幅96%,最低降幅89%。

  集采實施兩年,醫生和醫院的配合始終是政策執行的關鍵。省醫保局表示,廣東省擬在2021年1月正式開展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中選結果的采購和使用工作,將聯合省衛健委、藥監局,要求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優先使用本次冠脈支架集采中選產品。

  大幅降價后,支架質量是否會受影響?下一步,省醫保局將聯合省衛健委、省藥監局把采購合同執行情況納入醫療機構考核,要求醫療機構及時回款;藥監部門負責在生產、儲存、配送全鏈條監督中選的冠脈支架的質量。

  不過在現實中,部分集采藥品是由經銷商提供或委托配送服務,因集采醫保并未預付全款,部分環節還存在承擔墊資問題。針對冠脈支架在廣東可能存在的配送和回款不及時等問題,廣東將采取三大措施:首先,給醫療機構提供一定比例的約定采購金額醫保預付金或周轉金,設置采購結算專戶和履約保證制度;其次,由廠家、配送商和醫院在采購合同文書和承諾書中,明確供應、配送和回款期限、配送違約情形以及違約滯納金等條款,承諾承擔失信違約責任;最后,建立并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對違約失信情形將納入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體系,分級處置失信違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