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肖文舸)日前,《廣東省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方案明確,2020年底前,實現一批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2021年底前,基本實現我省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逐步擴大通辦事項范圍,同步建立清單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機制。

  按照方案要求,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廣東將按照“應上盡上”原則,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將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廣東政務服務網或粵省事、粵商通平臺,提供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實現申請人“單點登錄、全國漫游、無感切換”。

  政府部門核發的證照批文,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核驗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核驗原件。充分運用統一身份認證、電子證照、數據共享、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網絡實名核驗、雙向物流、網上繳費等方式,推動更多事項全程網辦。此外,方案還指出,對證明(證照)打印、便于自助辦理類事項,要積極推動在政務服務一體機自助辦理。

  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大力拓展“異地代收代辦”,不斷優化“多地聯辦”。通過“收受分離”模式,打破事項辦理的屬地化管理限制。申請人可通過專窗提交申請材料,專窗工作人員通過“粵視會”等系統開展異地視頻會商收件,業務屬地部門寄遞紙質結果或網絡送達辦理結果。

  方案明確,選取珠海、佛山、韶關、梅州、東莞、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云浮等11個地市開展試點,與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海南等省(區)相關地市主動溝通對接,結合實際開展點對點“跨省通辦”。

  同時,探索開展無差別“市內通辦”。在韶關、汕尾、中山、江門、茂名、肇慶等6個地級市開展無差別“市內通辦”試點,實現政務服務在全市“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無差別辦理。

  此外,積極推進“灣區通辦”。圍繞粵港澳大灣區“9+2”城市群之間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需求,進一步拓展不動產、稅務、商事登記等領域政務服務跨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