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記者昨天從韶關市紀委獲悉,因涉嫌嚴重違紀,韶關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原副局長羅少林、韶關市新豐縣公安局西門派出所所長潘經力、韶關市新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礦商貿監管股股長王毅被開除公職。
經查,羅少林在任南雄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濫用職權,不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謀取稅收減免等方面的利益,收受財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
經查,潘經力在任新豐縣公安局西門派出所所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在任梅坑派出所所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礦山經營人員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規審批民爆物品,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經查,王毅在新豐縣國土資源局任職期間,為礦山經營人員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規為企業審批采礦許可;在新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任職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有關石場監管不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編輯:
王雪薇
關鍵詞:
韶關;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