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7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17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書記李嘉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此前,中紀委網站3月8日公告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書記李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結黨營私、拉幫結派,進行非組織活動;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頂風違紀,用公款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用公款安排家屬及他人旅游,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游,在公務接待中搞奢靡之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篡改本人檔案并向組織提供虛假說明,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縱容和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巨額利益,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嘉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特別是其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性質和影響惡劣、情節和后果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嘉簡歷:
李嘉,男,漢族,1964年9月生,湖南湘陰人,1985年5月入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中山大學哲學系中國哲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哲學博士。
1983-1987年中山大學無線電電子學系電子學專業學習
1987-1991年中山大學團委干事
1991-1994年中山大學團委副書記
1994-1996年團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1996-1998年團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1994.09-1997.12中山大學世界經濟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6.09-1997.01省委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1998-2001年團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
2001-2003年團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
2003-2006年梅州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2006-2007年梅州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2007-2010年梅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9.09-2007.06中山大學哲學系中國哲學專業學習,獲哲學博士學位)
2010-2011年梅州市委書記
2011-2012年梅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2012年珠海市委書記
2012-廣東省省委常委、珠海市委書記 第十屆、十一屆廣東省委委員。
2016年3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廣東省委常委、珠海市委書記李嘉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