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3月15日消息(記者鄭少純)去年年底正式推行的《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指出:經營者非法改裝、加裝、拼裝電動自行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近日,廣州交警公布一起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今年2月中旬,莫某亮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搭載莫某龍行駛至花都區紅棉大道北與九塘西路交叉路口時,因操作不當,碰撞了前方正在等候信號燈的重型廂式貨車尾部,造成莫某亮、莫某龍受傷和兩車受損,莫某亮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經廣州交警花都大隊調查發現,涉事車輛是莫某亮于2024年12月購買的二手車,購車后莫某亮對該車的外觀、電機及電池進行了改造。經了解,莫某亮、莫某龍兩人均在花都區某南電動車店從事維修和配件安裝工作。通過對既往數據分析研判及二人事發后的供述,該門店存在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嫌疑。
事故發生次日,廣州交警花都大隊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該店鋪進行檢查,現場查獲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7輛,繳獲解碼器、改裝零部件一批。店鋪法人房某龍及實際所有人房某養在明知改裝產品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要求仍出售給他人,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立案偵查,花都警方已對兩人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廣州交警聯合相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改裝店鋪(央廣網發 廣州交警供圖)
央廣網記者獲悉,廣州交警長期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源頭治理,對提供非法改裝服務的門店進行整治,防范和減少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發生。通過工作中收集的線索信息進行深挖,將調查的觸角從“個體”向“源頭”進行延伸,并聯合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通過暗訪或突擊檢查的形式對銷售門店開展綜合執法,從源頭減少非法改裝行為的發生。與此同時,為進一步加強非法改裝源頭管理,廣州交警通過對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開展溯源倒查機制。
“凡是發生涉電動自行車一般程序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門將通過購車發票、車輛部件檢驗等方式,追溯改裝源頭。對于非法改裝門店,依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將面臨停業整頓、吊銷執照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
廣州交警提醒,2024年12月30日,《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等環節做了全面規定,電動自行車經營者、外賣配送企業等的義務和責任作了明確要求,對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違法通行等突出問題提出剛性要求。廣州交警將持續推進溯源追查機制,嚴打非法改裝鏈條,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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