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12月22日消息(記者羅曉英)為進一步提高非稅收入收繳和財政票據使用便捷度,福建省對現有財政電子票據種類和式樣進行調整,并于近日發布新版財政電子票據。新版票據將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啟用。
財政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財政電子票據是單位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新版財政電子票據包括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非稅收入票據、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社會團體會員費統一收據、醫療門診收費票據、醫療住院收費票據等共23種。
為保證新舊電子票據銜接使用,福建明確舊版電子票據以及與之配套使用的機打票據允許使用至2025年3月31日,超過該期限所開具的機打票據視為無效票據。用票單位未使用的機打票據應于2025年6月30日前報審核后組織銷毀。
新版財政電子票據啟用后,繳款人完成繳費后需要紙質實物票據的,可由用票單位提供財政電子票據版式文件打印件,也可自行打印。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確保票據真實可靠,同時防止票據重復入賬報銷。
福建省財政廳相關人員表示,通過對財政電子票據的全面梳理和規范,持續深化推動電子票據普及應用,有利于節約社會資源和成本,方便繳款人保存使用,提高財政監管水平和效率,進一步規范單位財務管理。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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