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提高
近日,福建省下發通知,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從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從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二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2018年省級財政共下達兩項補貼3.8億元。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對象為具有福建省戶籍,屬于城鄉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鄉低保標準100%~130%的重度殘疾人、60周歲及以上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對象為具有福建省戶籍,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各類重度殘疾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補貼由殘疾人本人持申請材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提出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
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由縣(市、區)民政局通過金融機構社會化發放方式按月存入殘疾人賬戶,并注明為“殘疾人生活補貼”或“殘疾人護理補貼”。(記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