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鬧的文化活動成為農村群眾參與鄉村治理的入口

  傳統戲曲是從鄉間誕生的,至今仍在廣大農村具有比較廣泛的群眾基礎?磻蚴沁^去農民最主要的文化娛樂活動,時至今日,“送戲下鄉”活動依然未間斷。

  戲曲演出從來都不是單純的表演活動,看戲也并非簡單的休閑娛樂。傳統戲曲一般取材于歷史故事和民間傳說,幾乎每部作品都傳達出鮮明的思想內涵和價值觀念,比如《孟姜女》《劉文龍趕考》表達了從一而終的思想,《搖錢記》歌頌真摯愛情,《包公犁田》贊揚公平正義,而當下的現代戲也無不傳遞著愛國、敬業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看戲在讓農民身心得到放松的同時,也在形塑著鄉村社會關系。

  除了傳統文化活動,當代新興的群眾文化活動也在鄉村善治中發揮著越來越積極的作用,如廣場舞、鄉村春晚等。廣場舞以其魔性的方式“占領”了中國絕大多數村莊。表面上看,廣場舞是基層群眾在公共空間中展示自己的文娛活動,他們以此為媒,建立起一種新的具有公共屬性的社會關系。進一步討論會發現,其中包含著與社會的深層互動。當前,我國農村面臨著老齡化、空心化、留守化等問題,廣場舞有效填補了社會與心靈的雙重真空地帶。從這個角度講,廣場舞具有基層文化治理的功能。

  同樣,鄉村春晚也是近年來在各地鄉村十分活躍的群眾文化形式。鄉村春晚常常由村委會牽頭,以村莊文藝骨干為支撐,同時邀請返鄉打工人員、中小學幼兒園師生、返鄉大學生、鄉鎮文化員等參與,相當于一場鄉村文化資源的總動員,內容常常涉及“打工”“相親”“婆媳關系”“鄰里關系”“村干部團結”等議題。有些地方,村支書還會在鄉村春晚的舞臺上作年度工作報告和表彰先進,鄉村春晚因此不再僅僅是村民圖樂的平臺,而成為全體村民凝聚共識的儀式?梢哉f,鄉村春晚不僅參與了基層社會治理,而且彰顯了農民的文化自覺和文化主體性。

  2.現代傳播手段開創了鄉村治理新模式

  自2019年中辦、國辦印發《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以來,鄉村數字化治理、媒介化治理趨勢明顯,其中最為顯著的現象是鄉村短視頻與直播的興起。這大體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記錄,村民不僅記錄婚喪嫁娶一類的慶典儀式,連耕田插秧、砍柴摘果、喂豬喂雞等生活碎片也都成為鄉村短視頻的素材;二是表達,村民們不僅表達個體的愿望和訴求,還通過短視頻和直播主動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如拍攝發布反映鄉村小學破敗的視頻,討論鄉村河道垃圾如何清理,有的還涉及村兩委換屆等議題。

  20世紀以來,中國農村一直被視為一盤散沙,如何將農民有效組織起來,既是鄉村治理的難點,也是鄉村治理的重點。今天,我們在各類直播和短視頻平臺上看到了可以將農民組織與團結起來的可能性。在這方面,一些地方已經在進行嘗試。2020年年初,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謝家岙村,借鑒網絡直播的方式,開通“村務直播間”。村委會事先在微信群中征集民意,按照村民的意見,整理出“心愿指數”,再通過“村務直播間”公開討論表決,切實解決村民的煩心事、憂心事。“生活垃圾要及時清理、河埠頭需砌個洗衣臺……”每一次村務會議,哪怕身處千里之外,村民們都能通過手機在線參加會議,跟村干部一起討論村里的公共事務!按鍎罩辈ラg”將村務決策全程搬上網,讓村民人人享受到“主人翁”的權利,實現了群眾參與、社會治理與群眾監督三者的有效融合,開創了鄉村治理的新模式。

  通過現代社交手段將村民組織起來,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使他們參與到鄉村治理實踐中來,讓村民從旁觀者轉變為治理主體,從而以虛擬團結再造鄉土社會的有機團結,這是非常值得關注的文化現象。由此觀之,文化不僅為鄉村治理提供價值觀念方面的智力支持,也提供具體的治理手段?傊,將文化視為鄉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不僅能夠提升基層治理水平,而且可以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3.激活鄉村內生動力,提升農民的文化主體性

  過去幾十年來,鄉村文化治理的推動力均來自鄉村外部,大體包含兩種力量,其一為行政力量,常常由政府主導,為農村提供公共文化設施、文化產品、文化活動及其他相關服務,以滿足農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其二為市場力量,試圖以發展文化產業的方式來解決農村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諸如留守兒童、空心化等問題,其中文旅融合是重要方式。這兩種鄉村文化治理方式是有效的,在推動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融合發展,增加優秀鄉村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活躍繁榮農村文化市場,為廣大農民提供高質量的精神營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如果僅僅把鄉村文化建設理解為一種福利式的行政性建設,將文化治理等同于物理性的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公共文化活動供給,則很容易忽視農民的文化主體性。用公共文化服務的傳統理念來詮釋基層治理是不合適的,將鄉村文化僅僅當作鄉村旅游可資利用的元素,會忽略參與社會治理的文化力量。事實上,千百年來,如果一種文化形態僅僅浮于社會結構之外,而不介入鄉村日常生產生活,村民們不將其視為自己的事,那么這種文化就很難得到傳承發展。換言之,村民不能僅僅是文化設施與文化服務的被動享用者,而應該成為鄉村文化發展和鄉村文化治理的主體。因此,要鼓勵農村群眾以文化的方式參與村莊公共生活,討論村莊公共事務與未來發展方向,以應對社會變遷帶來的種種挑戰。

  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過程中,農民是實踐主體,也是動力來源。如果我們對行政化與市場化治理方式的局限性有清醒認知,則可以發現鄉村治理的機制不能僅僅是“被發明的”,更要強調是“被發現的”。秉持這一在地化的“發現邏輯”,鄉村的一整套社會關系、文化形式、價值觀念和情感結構等都應當被引入到鄉村文化治理實踐中來,如此才能在鄉村振興中有效實現鄉村全部資源的動員與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