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6月29日消息(記者溫超)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陜西省西安市日前(28日)調整住房交易政策,在限購區域新購買的商品房,自購房之日起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
西安市政府在其官網發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稱,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西安限購城區購買的商品住房,自購房之日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起滿5年才能上市交易,購買二手住房,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滿2年才能上市交易。《通知》中規定,通過司法裁決、直系親屬間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請退出的經濟適用住房等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同時規定,在西安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西安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西安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得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經批準引進的各類人才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從2016年12月31日西安宣布重啟限購政策以來,限購的力度在逐步增大。從最開始的居民家庭在該市城六區范圍內只能購買一套住房到今年4月18日;在該市新城區、碑林區、長安區、國際港務區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內購買商業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滿2年才能上市交易和贈與。
從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來看,5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價統計數據顯示,西安新房價格環比上漲1.7%,同比上漲11.9%,雖然總價不是最高,但漲幅已經在全國大中城市中遙遙領先。同樣,這次的新規也被認為是為引導當地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行為,穩定住房價的又一種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