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太原2月16日消息(記者賀威通)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山西省出現了一次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過程,對此,該省發布應對重污染天氣7號調度令,要求各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有效緩解空氣重污染程度,還要求各市建立二氧化硫高濃度監測值報告制度。此外,該省開展了第一季空氣質量專項督查。
調度令提到,近期晉中、臨汾、呂梁、太原等市二氧化硫濃度較高,部分監測點位二氧化硫小時均值多次超過500微克/立方米,要求4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盡快將二氧化硫濃度日均值控制在150微克/立方米以內。
需要說明的是,二氧化硫高濃度監測值報告制度,就是指當二氧化硫單點小時濃度值超過800微克/立方米時,要及時采取控制二氧化硫強化措施,并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山西省大氣辦。
此外,山西省決定從2月13日開始,到3月20日在全省開展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遏制該省1月份大氣環境質量下滑的態勢。
重點督查各市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是否存在責任不清、推諉扯皮的情況。
同時,督查各市對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情況,是否制定了具體的工作方案,是否對推進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淘汰、散煤污染治理、“散亂污”小企業治理等重點工作做出安排。
此外,還重點督查各市是否建立了大氣環境問題清單,特別是對各市環保網格化建設管理情況也進行了督查,看各地市是否運用環保網格查處違法案件,是否運用環保網格對重點案件實施問責追責的情況。
還重點督查各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是否開展了重污染天氣會商預警,是否及時啟動了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做到了重污染天氣精準化應對。
據了解,本次督查將重點發現市、縣(市、區)黨委政府履行環境保護職責不到位的問題,有關部門工作不到位的問題,有關企業頂風作案、違法排污的問題。
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對性質惡劣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要約談當地政府,直至實施區域限批。對典型案件不僅要查處事,而且查處人,追究每個環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