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20日消息(記者潘毅)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公安部交管局近日通報指出,部分貨車車型違規生產問題突出,涉及339個廠家、2008個車型,貨車運輸安全隱患嚴重。
公安部交管局在通報中指出,近年來,我國貨車(含掛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長,近三年平均每年新注冊登記貨車263萬輛,目前已達到2416萬輛,占汽車總量的12.28%。但是,一些新出廠貨車車型違規生產問題日益凸顯,導致貨車運輸安全風險加大,貨車交通事故多發高發,成為嚴重交通安全隱患。據統計,2016年全國共發生貨車責任道路交通事故5.04萬起,造成2.5萬人死亡、4.68萬人受傷,分別占汽車責任事故總量的30.5%、48.23%和27.81%,遠高于貨車保有量占汽車總量的比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應當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機動車產品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禁止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機動車。2016年,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環節發現,部分新出廠貨車存在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與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等違規生產問題,涉及339個生產廠家的2008個車型。違規問題較突出的企業有: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涉及220個車型,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涉及174個車型,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涉及109個車型,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涉及106個車型,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東風汽車有限公司各涉及77個車型,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唐駿歐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各涉及50個車型;另外,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江鈴汽車集團公司、陜西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東凱馬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車有限公司涉及的違規車型也較多。
貨車違規生產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關鍵性安全裝置缺失。貨車防抱制動裝置(ABS)、側后防護裝置、車身反光標識及尾部標志板等安全裝置對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要作用,但部分車輛未按規定安裝設置。據統計,94個貨車車型未按規定安裝防抱制動裝置,104個車型未按規定安側后防護裝置,71個車型未安裝車身反光標識,56個車型未安裝車輛尾部標志板。
二是超長超寬、輪胎規格不一致等問題嚴重。超載超限行駛將導致車輛制動性能下降或制動失靈,成為嚴重交通安全隱患。車輛超長、超寬是引發超載超限運輸重要因素,一些廠家違規改變貨車車廂尺寸、更改輪胎規格、增加鋼板彈簧數量,為超載超限運輸提供條件。據統計,156個貨車車型的外廓尺寸、貨廂尺寸,145個車型的輪胎規格,與《公告》或《整車出廠合格證》標明的技術參數不一致。
三是監管技術要求不落實。70個重型貨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車型未按規定安裝行駛記錄儀;348個貨車車型未按規定在駕駛室兩側噴涂欄板高度、總質量及危險貨物罐體容積、貨物種類。另外,車輛識別代號是確認機動車唯一性的重要編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不得鑿改,共發現有233個車型車輛識別代號有鑿改、挖補等情形,涉嫌用已淘汰車型套用新車《公告》騙領機動車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