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蘭州6月12日消息(記者張磊 馬凌峰 王妍)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11日下午,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白銀景泰“5·22”公共安全責任事件調查結果。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由于極限運動項目百公里越野賽在強度、難度最高賽段,遭遇大風、降水、降溫的高影響天氣,賽事組織管理不規范、運營執行不專業,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

除此之外,發布會上通報,該事件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具體承辦單位、協辦單位及相關人員存在失職失責等情況,27名領導干部因違紀、職務違法、涉嫌職務犯罪被追責。

據甘肅省委、省政府聯合調查組組長黃澤元通報,造成這起事件的天氣方面的直接原因是:百公里越野賽參賽選手在強度、難度最高賽段,遭遇當日最大風力、降水、降溫以及由此造成的最低體感溫度,導致部分參賽選手因急性失溫死亡。

調查組還認定,賽事舉辦機構風險防范意識不強,賽前收到氣象部門氣象信息專報和大風藍色預警后,未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未按照高海拔賽事要求將防風保暖裝備列入強制裝備清單;百公里越野賽賽道補給點設置不合理,在最難、最險的高海拔賽段未設置醫療救助和補給點;未采取加強和改善通訊條件的措施,導致最危險時刻通訊聯絡不暢;賽事承辦單位和執行運營單位組織、管理、運營水平低,未按照規定標準制定針對賽事的專項應急預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應急救援力量準備嚴重不足;在收到請求救援、大范圍退賽信息后,前期救援統籌不夠、組織不力。

此外,事件發生還有賽事組織管理不規范、安全監管措施不落實、救援力量準備不到位、安全保障條件不充分等間接原因。

黃澤元介紹:“調查認定,甘肅晟景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對事件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公司負責人張小燕等5人已正式批準逮捕,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賽事主辦方、承辦方、協辦方、執行運營方16家單位及其27名相關人員對事件的發生負有責任,應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甘肅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李壽偉介紹,調查認定,白銀市委、市政府作為賽事主辦單位,負責賽事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未履行主辦單位職責,未對賽事活動的各項具體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只掛名、不落實,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突出。李壽偉說:“責令白銀市委、市政府分別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相關領導追責。一,對白銀市委書記蘇君給予政務警告處分。二,對白銀市委副書記、市長張旭晨給予政務記過處分。三,對白銀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高云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李壽偉表示,景泰縣委、縣政府、白銀市體育局作為賽事承辦單位,負有賽事承辦和實施職責,落實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責任不到位,公共安全風險防控意識不強,工作不深不細,對賽事組織統籌、運營實施研究謀劃不夠,未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相關部門職責任務不清,對賽事各項工作檢查督導不夠,致使各責任單位未能有序有效落實賽事各項職責任務,導致賽事管理不規范,出現突發情況時應對不足、救援不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責令景泰縣委、縣政府分別向白銀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相關領導追責。

李壽偉說:“白銀市政協原副主席、景泰縣委原書記李作璧對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李作璧在事件發生后已死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對其違紀問題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處分。對景泰縣委副書記、縣長張文玲予以免職,并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調查還認定,黃河石林大景區管委會作為賽事組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賽事承辦工作,落實上嚴重失職失責;違規招投標,致使辦賽能力嚴重不足的公司負責賽事運營服務;賽事組織管理不規范,對賽事安全保障、醫療救護、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力;未對賽事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對高影響天氣氣象預警不重視、不研判,未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未建立賽事熔斷機制,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保障嚴重不足,嚴重影響救援工作。

李壽偉介紹:“景泰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景區管委會主任丁柯涯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審查調查終結后,依法依規處理。景區管委會副主任羅文濤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審查調查終結后,依法依規處理。”

事件發生以來,有關于賽事組織、救援保障方面的質疑不斷,在1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聯合調查組也對這些問題作出了回應。

在事件調查通報中,將賽事承辦方甘肅晟景公司確定為直接責任單位,將追究其刑事責任。黃澤元表示,從調查的結果來看,晟景公司實際只有12名員工,除公司法人吳世淵參加過國家越野跑短期培訓外,其余人員都沒有從事過相關體育賽事的專業背景,也沒有從事過體育賽事的組織管理工作。

至于晟景公司為什么能屢次中標,黃澤元表示,除了賽事運營單位市場準入門檻低,沒有資質及專業人員等標準要求之外,這家公司還存在圍標、串標的違法行為。“他們關聯的九易公司、鼎力公司這兩家公司和晟景公司都是關聯公司,是張小燕的直系親屬辦的公司,三家公司圍標,最終中標承辦這個賽事。我們的相關監管機構審查不嚴、把關不嚴。第一個是對公司的關聯情況沒有進行審查和把關,第二個是招標的程序和形式也違法違規,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就是在中標以后沒有對這家公司是否履行合約進行有效監督,致使這家公司的一些安保措施沒有完全落實到位。”黃澤元說。

通報指出,此次百公里越野賽CP點(打卡點)設置不合理,保暖裝備未列入強制裝備清單是導致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舉辦者的所作所為是否合乎賽事規定?為什么會發生這樣的問題?對此,調查組成員、甘肅省登山運動協會副會長袁瑋表示,根據《中國越野跑運動賽事組織標準》,賽道沿途每10公里應設置1個補給站,且兩個補給站之間最遠不應超過20公里。此次賽事在難度最大、海拔最高的賽段CP2~CP4之間,只在CP2和CP4點設置了補給點,而在兩個補給點之間相距14公里,雖然符合組織標準,但如果綜合考慮高海拔、高難度等因素,這樣的設置明顯不合理。

袁瑋說:“兩個站點的海拔高差是883米,累計爬升了983米,它是整個比賽過程中強度和難度最大的賽段,因此,這一路段CP點的設置接近了標準的上限,賽事組委會并沒有依據比賽的性質、天氣的情況和參賽人員的數量,將補給站的間隔縮短或者提升CP3的應急保障功能。”

袁瑋還表示,根據《中國越野跑運動賽事組織標準》,賽事組委會必須根據賽道情況、天氣情況、補給站設置情況等條件,決定強制攜帶裝備清單,對選手提出強制裝備要求。在此次賽事中,賽事組織者沒有將沖鋒衣等保暖裝備列入強制攜帶裝備清單,明顯違反高海拔越野賽標準規范。

從5月22日11點50分參賽選手發出第一條求救信號,一直到5月23日12點救援宣告結束,救援時間長達24小時,但仍然造成21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其中是否存在救援不力的問題?對此,黃澤元表示,該賽段是此次越野賽中最難、最險的高海拔賽段,車輛無法到達,救援人員只能徒步行進,致使后期救援的難度增大。同時,賽事區域通訊條件較差,信息報送傳達不暢通。組織機構與前方救援人員、參賽選手聯系不暢,搞不清楚失聯人員的具體位置,因此增大了救援的難度。同時,他也指出,賽事救援力量布置嚴重不足,前期救援組織不力,也影響了救援效率。“賽事公司和黃河(石林)大景區管委會沒有一個救援的部署方案,因此當緊急狀況發生時,人是臨時調的,車是臨時租的,所以在這個階段就因為救援力量不足,造成了救援遲緩。”黃澤元說。

另據通報,截至6月4日,該事件21名遇難者遺體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已有20名遇難者家屬簽訂了補償協議,8名受傷人員中7名已于5月25日前出院,1名重傷人員繼續在白銀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