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呼倫貝爾9月6日消息(記者譚朕)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日前,有媒體報道內蒙古呼倫貝爾男子巴圖孟和被判刑15年卻一天牢都沒坐,引發關注,大家也因此聽到了一個新詞組叫“紙面服刑”。被害人的母親韓杰表示,1992年,17歲的巴圖孟和因口角持刀將她兒子捅傷,此后她兒子因心臟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次年,巴圖孟和被判故意殺人罪,獲刑15年。然而判決生效后,巴圖孟和直接從看守所回到了村莊,并未去監獄服刑。接下來,巴圖孟和搖身一變,成為當地的會計、當選村主任,甚至還當選旗人大代表。

  9月5日,記者獨家采訪到從案發就跟進此案件的辦案人員,還原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重新收監經過。他說,多年來,韓杰老太太一直在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她推動了巴圖孟和的收監,而巴圖孟和的貪污問題是入監后查出,并不是外界所說的因職務犯罪案發牽扯出未服刑舊案。

  27年前的那次庭審,讓韓杰最難忘記的就是法官和巴圖孟和的那段問答。韓杰說:“1993年6月2日開庭了,開庭的時候我也去了。我孩子是白永春,檢察院公訴的是巴圖孟和。巴圖孟和跟白永春是什么關系?哥們關系,什么哥們?好哥們。好哥們你怎么動刀子了?不吱聲。拍桌子你為什么動刀子了?不吱聲。什么事動刀子了?不吱聲……”

  1993年6月9日,原呼倫貝爾盟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巴圖孟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據報道,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巴圖孟和未上訴,公訴機關也未抗訴,一審判決生效。

  但據韓杰說,巴圖孟和一天牢都沒坐,法院判決之后不久他就從看守所回到了村里。韓杰說:“判決書上判了他15年,判決書下來,沒到一個月,就放走了,就放社會上了。”

  據報道,直到2007年5月13日,也就是當年案發之后15年整,巴圖孟和來到監獄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就這樣,一天牢也沒坐過的巴圖孟和,在紙面上“服”完了15年的刑期。接下來,巴圖孟和搖身一變,成為當地的會計、當選村主任,甚至還當選旗人大代表。

  多年來,韓杰一直在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2016年,韓杰把一封舉報信遞給了當地公安局,而收到這封信的人正是當年參與過巴圖孟和案件的警官。警官表示:“我們接到舉報信,說實在的話,我們都沒敢相信有這種事情。當時的領導非常重視,就去組織專案組開始調查這個事。”

  專案組調查發現,判決生效之后,本該前往監獄服刑的巴圖孟和并沒有被投送監獄,而是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從看守所直接回到了家里。警官說:“這個沒有投送,這是屬實的。在看守所羈押了一共501天。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以后,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巴圖孟和又在看守所待了一個月,最終在1993年9月28日,保外就醫手續辦完以后就出去了,再就沒收回這個人。”

  這位警官說,當時巴圖孟和辦理保外就醫的理由是患有腎炎,但此后并未遵循保外就醫相關規定。

  記者:一次保外就醫就一勞永逸了嗎?

  警官:問題就在這,這是不可能的,保外就醫最長時間是一年,一年以后他應該主動回來,或者是看守所按照相關規定應該把他找回來,病情有沒有好轉,做體檢之后才能再續延長(保外就醫)時間,但是當時的看守所沒有做到這一點。

  這位警官說,此后公安機關認定巴圖孟和違法出獄,2017年4月7日,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檢察院向公安局下達將巴圖孟和收監執行刑罰的檢察建議書。警官說:“我們非常慎重的找法條找規定,符合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這樣找來找去找到一些相關法律規定,找到了1990年的五部委制定的一個保外就醫辦法,我們認定是不符合保外就醫規定,違法出獄。就向上級檢察院法院請示,得到他們的支持以后,檢察部門給我們出具收監的檢查建議。根據這個建議我們抓緊時間把這個人收監歸案。最后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個重新計算刑期的處罰執行通知書,這樣依法將巴圖孟和重新執行刑罰13年7個月13天。”

  外界有聲音認為,巴圖孟和是因為職務犯罪才東窗事發。對此這位警官說,巴圖孟和的貪污問題是入監后查出。警官介紹:“我們將巴圖孟和依法收監以后,當地有牧民舉報,回來以后我們經過初查調查,最后偵查、移交,這才得到證據構成貪污才判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巴圖孟和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然而,對于失去兒子的韓杰來說,她還有一樁心愿未了。韓杰說:“當初巴圖孟和故意殺人,為什么沒把他送監獄?誰放出來的?這個放出去的人從法律程序上被揪出來,把巴圖孟和的保護傘揪出來。”

  據報道,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政法委透露,已經聯合公檢法三方、紀委監委以及陳巴爾虎旗有關單位就該事件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