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石家莊11月19日消息(記者管昕 常亞飛)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俗話說,安居才能樂業。而在河北石家莊中心城區的休門片區,因為舊城改造,有上千戶居民在長達8年多的時間里,都沒有得到回遷安置。近日,當地居民向中國之聲反映稱,2010年,在當地政府的主導下,他們和開發商簽訂拆遷協議,約定3年回遷。但回遷住宅至今不見蹤影,一些老人在等待中帶著遺憾離世。
而更讓被拆遷居民不解的是,他們的回遷住房如果要出售,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那么,8年難回遷的癥結究竟在哪里?
楊先生(化名)是一名退休干部,原居住在石家莊市橋西區四中路上的汽車改裝廠家屬院,2013年和開發商簽訂拆遷協議,約定36個月回遷,但回遷住房至今沒有蹤影,只能和子女住在一起。
楊先生的兒子楊明(化名)說,他父親當時屬于走的比較晚的住戶,更多的居民在2010年就和開發商河北濱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城市房屋拆遷產權調換協議書》。
11月16日,中國之聲記者來到位于石家莊市中心的休門片區實地走訪。聽說有記者前來采訪,幾十位被拆遷戶在汽車改裝廠家屬院,將記者團團圍住爭先反映問題。
被拆遷戶們說:“我都65歲了,我等9年了,我還有幾個9年可等啊?我們條件不高,我們就是要求你趕緊給我們蓋房子…”“想回家!我的母親就因為拆遷死到外頭,我連靈堂都設不了,帶著老人租房子特別難,(房東)都怕老人死到家里。”
被拆遷居民多次到相關部門反映問題,2017年曾在相關政務網站上留言,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回復稱,橋西區將督促濱江公司按協議發放過渡費和盡快完善手續開工建設。(網頁截圖)
位于市中心的休門片區,是石家莊城市發展的起點。多位著急回遷的居民告訴記者,當時部分居民并不想拆遷,這附近大多是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家屬院等,居住環境并不差。但在部分居民不同意拆遷的情況下,開發商就逼著住戶們趕緊搬遷,甚至使用不正當的手段。
被拆遷戶李女士(化名)稱:“當時就停水停電,把家門拆了,有些東西都給偷走了。你拆我們的房子,你拿出相應的文件來,為什么要拆?1998年剛蓋的小區,這么新的房子,要把我們趕走,你得給我們一個交待。”
公開資料顯示,整個休門片區的舊城改造最早啟動于2002年,共分5個改造區塊。2002年,石家莊市原橋東區政府與上海濱江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休門改造的相關協議,對外宣稱,上海濱江將投資28億元改造休門,規劃建設集購物、辦公、居住于一體的省會龍頭商圈。
休門改造項目共分三期,目前沒有回遷的是休門三期,涉及曾在這里居住的2800多戶居民。2014年,因區劃調整,休門片區的行政管轄劃入橋西區,歸屬于橋西區休門街道辦事處。街道辦副主任敦春曉說:“大家說的回遷難、回遷慢,確實是實際情況,作為街道辦事處來說,眼看著那個空地蓋不起來,我們也很著急。回遷難主要原因就是拆遷慢。”
據介紹,休門三期回遷區域主要在“休門城中村改造項目”的A2和B2地塊,共有16棟回遷住房。敦春曉稱,為加快拆遷進度,街道辦的班子成員做了不少說服工作,目前剩下的被拆遷戶已由40多戶減少到20多戶,此外還有幾家公產單位。A2地塊剛具備開工條件,難題主要在B2地塊。
敦春曉表示,A2區塊的8棟回遷樓,預計明年開春可以動工,三年后就可以竣工。
開發商河北濱江方面的相關負責人劉玉海稱,休門三期這么多年未回遷,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和被拆遷戶的談判艱難,拆遷戶分戶現象普遍,最小的一個房本甚至只有5平米。另一方面由于項目開發時間跨度長,隨之帶來的政策變化也給項目推進增加了未知因素,比如受“保藍天”的影響,一年中只有五個月的施工期。
他說:“招商來的時候,也有政府大力的支持,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有些職能部門政策就變了,確實推進下來比較難,尤其是到三期的時候,有些手續上的東西,按照現在的規定根本就辦不成了。”
根據街道辦和開發商的說法,回遷難的主要原因是拆遷難。而被拆遷居民認為,是開發商沒有實力,先建起了商業地產,而回遷住房嚴重滯后。
記者沿休門三期涉及的地塊走了一圈,看到這里還有一部分樓房沒有完全拆除,而已拆完的區域多是雜草叢生,沒有開工建設的跡象。這里已建起的是5棟回遷住宅和一些商業地產。
一位被拆遷戶認為:“我們這(休門城中村改造)三期,開發商分成片區滾動開發,一邊高樓大廈蓋著,一邊老百姓的房子沒人蓋,這叫什么啊。”
一位政府部門的知情人士透露,如果不是有關部門在商業地產的手續上一定程度制約開發商,先期建成的5棟回遷住宅也很難完工。有回遷居民稱,這5棟回遷住宅于2016年1月底完工,時逢春節,在未進行建設竣工驗收備案的情況下便通知收房入住。
今年2月,石家莊市國土局官網發布國有土地劃撥用地批前公示:休門城中村改造三期A2地塊,將劃撥給橋西區政府休門街道辦事處,土地用途是經濟適用住房用地。這正是要建設回遷安置房的區域。對這塊地的土地用途,石家莊市國土局土地利用處處長郝廷瑞解釋稱:“我們所有的公示必須到國土資源管理信息系統里邊去公示,它下拉的箭頭里可選的沒有回遷用房這種表示,勾選的時候勾選成經濟適用房了,實際上它完全就是回遷用房。”
石家莊市國土局官網發布的國有土地劃撥用地批前公示(網頁截圖)
回遷居民給記者提供了一份反對土地劃撥的意見書,上面有數百位回遷居民的簽字和手印。回遷居民稱,他們在公示期內向石家莊市國土局提交了書面材料但沒有收到回復。不少回遷居民擔心,將來回遷住房如要辦理不動產登記,會受到一定影響。但郝廷瑞表示,這不會侵犯回遷居民的任何利益,相關權證也不會受到影響,只是轉賣要繳納1%的土地出讓金。
部分回遷居民提出質疑,當初拆掉的是有產權證的商住房,且擴容的面積也是以商品房的價格來補交的,如果交易再交土地出讓金不合理。
郝廷瑞對此表示:“絕大多數的回遷都是以劃撥方式供地,劃撥供地是為了降低這些居民在回遷過程中的安置成本。”
據介紹,此前開發商以出讓方式拿地,但因收不回來被拆遷居民的房本,國土部門因此也無法供地。根據2016年石家莊市政府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的意見》,“城中村改造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用于回遷的安置用地,可以劃撥方式供地。”
郝廷瑞說:“如果沒有社會資本的介入,單靠市政府拿錢,為了提升城市面貌,改善市政環境,這個是實現不了的。你必須拿出一片地來給開發商一定利益。”
而在部分回遷居民看來,如此一來,用地及建設方改頭換面為街道辦事處,但實際由河北濱江控制、運作,以此逃避法律監管、義務與責任。
記者調查發現,該項目最初實際由開發商主導拆遷,一些不規范運作增加了被拆遷戶的怨氣和不信任。此外,該項目上報的是城中村改造項目,而該區域根本沒有村莊,均是國有建設用地。城中村改造和舊城改造之別,更引發外界較多猜測。
楊明(化名)說:“這個地方根本就不是城中村,全部都是國有土地,但是它被帶上了城中村的帽子。我希望這個項目回到依法依規的軌道上來。”
針對城中村改造和舊城改造的區別,中部某地市房管局分管房改工作的副局長透露,“土地性質是兩者區分的關鍵,土地所有權的性質不同,對應的征收政策也不同。”此外,這位副局長還表示,安置房交易收出讓金是因為土地是劃撥用地,嚴格來說這是以前政府行為造成的,不應該由百姓買單。目前他所在的地市,原劃撥用地上的住房交易不須交1%的出讓金。
橋西區休門街道辦黨工委書記梁杰稱,對群眾的回遷安置,橋西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區里的主要領導曾多次約談開發商,目前正在想方設法督促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