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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

網絡文學抄襲泛濫 網絡作家買“寫作軟件”組合新小說

2017-02-01 09:28:00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2月1日消息(記者何源)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年來,網絡小說被指涉嫌抄襲的情況屢屢成為社會熱點話題。電視劇《花千骨》原著被指涉嫌抄襲4部網絡小說;著名作家金墉也將作家江南告上法庭,認為江南早期網絡小說大量使用“喬峰、令狐沖”等人物涉嫌侵權。鬧得最沸沸揚揚的,還要數年度熱播劇《錦繡未央》,該劇被認為與200多部小說的內容高度重合,一些“看不下去”的編劇眾籌10萬訴訟費將其原著作者告上法庭。

  甚至有網絡作家爆料,花幾十到幾百元不等,就能在淘寶買到“寫作軟件”,按照模板從已有的作品中摘抄、組合成新的小說。有業內人士將網絡文學抄襲泛濫的現象稱為“盜墓文化”,網絡文學抄襲背后到底深藏什么不為人知的事情?抄襲泛濫難道就治不了了嗎?

  隨著近年來IP概念日盛,一個文學作品能復合衍生出影視劇、游戲等種種商品,牽扯的利益越大,引發抄襲、侵權糾紛的可能性就越高。熱播電視劇《錦繡未央》原著的抄襲事件,在業內更是引起軒然大波。

  百名熱心網友花了2年時間對比,認定《錦繡未央》一共抄了209本書,全書270萬字294章,僅9章未抄。瓊瑤的《梅花烙》、江南的《縹緲錄》,甚至豆瓣天涯的帖子,很多內容幾乎一字不改。一些“看不下去”的編劇們,眾籌了10萬訴訟費,將作者秦簡告上法庭。編劇汪海林說:“作者分散在全國各地,志愿者不停找才聯絡起來,才會有訴訟的想法。怎么委托律師他們都不會,都是些孩子。”

  《錦繡未央》被看做一部典型的“拼湊”文,可以說是眼下網絡小說抄襲手段合集。框架抄《長歌天下》;女主人設抄《身歷六帝寵不衰》等;謀權宮斗模式抄《帝王業》《軍師聯盟》等。不少細節描寫,也直接從別處“拿來”。例如李未央“一身大紅箭袖灑金戲服、頭發全部高高束在頭頂用金環箍著”的外貌特征,與《長歌天下》一字不差。

  編劇余飛多次公開表示,“網絡小說已成為抄襲的極重災區”。網絡小說作家筠心解釋說,由于當紅網絡小說種類套路固定,種田文、重生文等等,極易模仿抄襲,大量雷同的類型小說都是這樣“創作”出來的,“當這種文學已經形成一種體系,可用的環節、元素,情節套路都已經基本固定。男生可能是修仙、種田、成為霸主;女生就是宮斗、遇見霸道總裁、怎么成為寵妃。拿修仙來說,就是主人公要得到天下神力,需要不斷進階修煉、遇到不同的妖怪。很多人在看的時候已經有心里期待了。”

  從事多年網文責編工作的張偉甍表示,“借鑒”甚至“抄襲”走紅的網絡小說,已成為不少網文作者的殺手锏。網文編輯們也會傾向于選擇上架熱銷網文的“同款”,粉絲基礎會保證他們的盈利,“例如,《斗破蒼穹》點擊超過30億,很多人寫書的時候會以這個世界框架改個名字發展,包括人物性格都會有相似點。編輯在收書的時候也會傾向要這種書,因為有固定讀者群,有需求。”

  “質量勝不過更新量”這早已是網文圈眾所周知的生存法則。一天3、5000字的更新只是基礎,有的作家甚至可以日更量上萬。為保持活躍度,部分寫手也會東拼西湊。張偉甍表示:“網文還有一個模式就是‘打賞’。這就需要讀者給買賬、投月票、把名次分數網上頂。而讀者就是要你多更,導致網文需要日更多少,你更的越多讀者越喜歡。”

  貪婪更新速度,部分寫手開始訴諸“黑科技”。花幾十到幾千元不等,就能在淘寶買到“自動寫作軟件”,包括網文電子書、詞匯庫、描寫語段庫等,從其他文學作品中摘抄、整理,重組成需要的內容。某款標價500元的“自動寫作軟件”,號稱幾秒內能寫上千字。有的商家,直接打出“錦繡未央寫作借鑒軟件”的廣告。筠心說:“有人開玩笑,他可能每天都設置一個靶子,上面寫上‘遇到妖怪、遇到暗器、遇到美女’,可以用扔飛鏢的方式想下一關,因為這些已經形成體系了。這種東西是完全可以機械化、用生成器去生成的。”

  然而,從很多網文侵權案例可以看出,復雜的證據準備和申訴程序讓原創者維權困難。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瑞表示,一部幾百萬字的網文,東拼西湊幾十部甚至上百部小說、摘抄片段的手法,按照現行《著作權》法,判定這樣的作品構成抄襲,絕非易事,“構成不構成抄襲,可不是一個作者站出來說他的間架結構跟我是一樣的(就行了)。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已經成型的、有表現形式有內容這樣的一部作品。要判斷兩個作品之間是否構成抄襲是有難度的,實質性相似,拿來比較有8成9成的相似才有可能說,這一定是抄襲。”

  孫國瑞表示,“適當引用”他人作品時理應注明出處,但怎樣的不合理引用就算侵權,還有待進一步明確。否則長此以往,不僅會陷入自我復制、互相抄襲的怪圈,甚至會打擊認真寫作者的積極性,劣幣驅逐良幣,閹割整個產業的原創能力,“著作權法條文里就有‘適當引用別人作品’構成合理使用,而不是侵權。怎么叫適當?我有1萬字,用了別人多少、沒有注明出處就構成抄襲?這在法律界定上確實有一定難度。借鑒別人作品又不注明出處,這從創作品德上講有問題。”

  法律是社會正義的最后防線,但法律也不是萬能,也有法律的力量覆蓋不到的地方,在網絡文學侵權這個領域,法律的力量似乎有勁無處使。法律空白和法規滯后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但絕不是唯一因素。網絡文學的產業鏈條涉及多方,從文學網站到影視編劇等相關方,哪一環節哪一方說不,抄襲文學都會寸步難行,但事與愿違,為了追求點擊量、追求收視率、追求利潤,各個環節都“失守”了,最后到了只能依靠法律單打獨斗的局面。

  整治抄襲惡習,不能單打獨斗,需要多方合力。市場各方放下眼前利益,拿出堅決態度抵制;監管部門重拳出擊,鼓勵原創,抄襲之風一定會被遏制。如若不然,抄襲繼續盛行,網絡文學終將成為一泉無源之水,枯竭干涸。

編輯: 高楊
關鍵詞: 網絡文學;抄襲;寫作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