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多角度揭露經濟犯罪手法 相關人士介紹防騙知識
2016-05-16 08:19: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5月16日消息(記者王楷 潘毅)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如今,經濟犯罪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理財、匯款……稍不留意就有可能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昨天(5月15日)是第七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今年宣傳日的主題是:防范風險,護航發展;顒悠陂g,各地公安機關采取多種形式,重點圍繞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以及假幣、銀行卡詐騙、侵犯知識產權等突出經濟犯罪,多角度揭露犯罪手法及其社會危害性,介紹防范知識,免費提供法律咨詢,著力提升人民群眾防范各類經濟犯罪的意識和能力。
據了解,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往往假借或曲解國家、區域或行業金融發展政策,虛構 “投資項目”、“理財產品”,編造投資前景,許諾超高收益率欺騙群眾。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該如何識破非法集資的外衣,防止上當受騙呢?
近期發生的“e租寶”、“泛亞”等非法集資案件危害巨大、波及地域廣泛。越來越多的案件打著互聯網金融、農民專業合作社、境外上市等旗號,網絡借貸成為案件多發的高危領域。對于一般的投資者來說,很難區別偽裝后的非法集資與正規投資渠道的區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涉眾型經濟犯罪偵查處處長劉路軍表示,了解投資項目是否有從事金融業務的資質至關重要!半S便一個公司跟你來說,我是可以從事吸收資金、可以放貸,或者說可以從事金融活動,但是他實際上只是一個普普通通注冊的商業企業,是可以隨便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拿執照的企業,他根本就沒有從事金融業務的資格,這就是他可能存在的嫌疑點。”
同時,投資者需要了解,自己投進去的錢,到底是作了什么用途才能夠產生收益。如果連投資的錢去往何處、做什么用途都難以知曉,則一定要提高警惕。此外,不少非法集資的收款賬戶是以外國人名義在境內開立的賬戶,用于接收投資人的投資款。劉路軍提醒:“如果一個企業說我要用你的錢,或者通過網絡中介平臺說要投資到某個項目上,但是你投錢的時候發現錢是轉到個人賬戶去了,甚至轉到一些可疑的、高風險的國籍或者戶籍人員的賬戶,一定要小心,正常來說,投資項目,作為一個企業錢不應當進到個人賬戶,在這種情況下要小心!
而如何能查到是進入到了個人賬戶呢?劉路軍表示,“很簡單,比如我投資一個項目他提供一個賬戶,先從ATM機里轉十塊錢過去,ATM機會提醒你轉過去的戶名是一個隱去中間字的名字,比如說張三某,如果是能看到這是一個個人賬戶,那一定要小心了,簡便的小辦法,給大家做一個參考。”
劉路軍特別提醒,如果宣稱是“私募投資”、卻通過在商場超市等地擺攤設點或公開散發傳單來招攬投資者,這類現象往往存在巨大風險。本身私募是不允許向社會公眾推薦的,更不允許通過打廣告、發廣告、短信、電話、微信等形式向大家推薦。
實際上,非法集資對受害人最大的誘惑,在于其所許諾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許諾“靜態”、“動態”收益。這類收益率往往遠高于正常的投資渠道,不少投資者一時貪心,或者抱著“撈一把就走”的心態,深陷泥潭。劉路軍表示,如果碰到超高的,百分之三四十、四五十、甚至百分之百、百分之兩百,百分之三百的這種超高收益務必警惕,這是背離了正常的價值產生規律的收益,它有巨大的風險、甚至本身就是一個圈套,有些案件,一天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的利息,而且是打長線的,這個東西肯定是非常不可靠的。
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網絡化特征明顯,利用互聯網實施犯罪案件涉及地域廣、人員多、危害大。假借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微商、外匯理財、虛擬貨幣等名義的案件也在不斷增加。流行的“P2P”概念和非法集資之間如何劃出明確的界限?怎么防止P2P平臺淪為非法集資的渠道?中央財經大學預防金融證券犯罪研究所所長郭華分析,一種情況,成立P2P這樣的平臺本身就是為了違法犯罪,對于這樣的平臺要堅決取締和打擊;另一部分P2P在成立之時是合法的,在運營過程中出現了違規的情況,對這樣一些平臺應該采取監管的方式保證他合法經營;第三種情況,目前P2P本身是合法的,由于和其他機構之間相互的關聯,導致他陷入違法犯罪的境地,對此要通過制度之間的隔離,限制它。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對經濟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堅決依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國家經濟安全,嚴密防范并積極化解各類經濟犯罪潛在風險。
編輯:姜萍
關鍵詞:經濟犯罪;非法集資;騙局
今天是全國第六個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主題為“打擊經濟犯罪 識假防騙 共創平安”。山東全省各地公安機關走上街道,走進社區,為群眾普及識假防騙的技能和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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