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一名交警使用巡邏車喇叭與群眾對罵
2015-06-13 09:00:00 來源:央廣網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還讓我罰你啊?”
“對啊。那你,那你......”
“你咋這么說話呢。”
“關鍵你跟我說說啊。”
“你不有事嘛。”
“我有啥事啊?”
“200塊錢,扣3分,非要在這磨嘰,你不知道咋回事啊?”
“啥玩意。”
“扣他3分,扣他,給他扣,走了,走了。別跟他墨跡,跟他墨跡啥?走了。”
央廣網哈爾濱6月1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上面這段對話是前天,一位新聞線人發給媒體的一段視頻中的一段對話。給大家解讀一下,可能您看著有點混亂,在這一段長達3分鐘的視頻當中,一名違反了哈爾濱市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規定的私家車車主,正在接受兩輛巡邏警車的處罰,處罰過程中該車主因不認同“違反標志規定”和“不聽從交警指揮”等處罰原因與交警發生了語言爭執。交警使用巡邏車喇叭與圍觀群眾對罵,雙方情緒激動。經記者核實,視頻中巡邏警車的車牌號隸屬于哈爾濱市交警支隊。
縱橫點評:
警察正常執法,當然需要理直氣壯,需要保證權威性、嚴肅性。不過,警察手中雖然有執法權,但如何用好這把利劍,學問卻很深。權威嚴肅,不等于簡單粗暴。
《警察執法注意事項》中規定:現場處理有困難或者容易引發事端時,可先不做出處理決定,盡快將違法行為人帶離現場再做處理;違法行為人拒不配合、無法帶離現場時,應在記錄車輛、駕駛人初步情況后,宣布口頭傳喚其到交警隊接受處理,結束現場執法,疏散圍觀群眾。
可類似視頻中的執法,只能亂成一鍋粥,于事無補。
編輯:許璐娜
關鍵詞:哈爾濱;交警;單雙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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