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德9月12日消息(記者任夢巖)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003年發生的“福建寧德殺人分尸案”今天上午再審宣判,嫌犯繆新華以及他的4名家人,在案發14年后,終于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無罪。此前法院認定繆新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4名家人則被認定助其分尸或藏尸,犯包庇罪,分別獲刑3至8年不等。
繆新華卷入的案件發生在2003年4月6日。當時福建省寧德市雙城鎮一名楊姓女子遭殺害、分尸,繆新華作為其前男友進入警方偵查視野。2004年10月,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繆新華死刑,他的父親、叔叔及兩個弟弟也相繼卷入,被認定參與分尸、拋尸,因包庇罪分別獲刑。
此后五名被告人提起上訴。2005年3月,福建省高級法院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寧德市中院重審后,仍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其他人的量刑都有所加重。隨后五名被告人再次提起上訴。2006年4月,福建省高院改判繆新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駁回其他四人的上訴,維持寧德中院的重審判決。
14年前的殺人案今天改判無罪。這起導致一家五口蒙冤14年之久的冤案,是如何被昭雪的?
直到2016年,當其他四名被告人均已出獄后,案情才有了轉機。福建省高院組成合議庭,復查、審理此案。今年7月,福建省高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今天上午,繆新華和其他四名被告被宣判無罪。繆新華的代理律師毛立新介紹:“7月28日開庭,但是沒有當庭宣判,是擇期宣判。9月12日再審宣判,宣判5名原審被告人均無罪。繆新華在建陽監獄已經被緝押了14年,今天當庭釋放。現在幾名原審被告人和他們的家屬已經團圓回家。”
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毛立新在2016年初成為繆新華申訴律師,他告訴記者,在接手此案后,就發現了案發現場物證嚴重不足,一起分尸案,卻沒有被告人的任何客觀物證,“殺人、分尸、拋尸的三個現場,都沒有提取到任何能夠指向這五名原審被告人的客觀物證,也沒有指紋、腳印、血跡。這非常不正常,一起分尸案,不可能不存在這些微量的痕跡物證。”
毛立新表示,當年辦案卷宗顯示,5名被告人最開始接受警方審訊時并未認罪。2003年4月23日之后開始供認作案,但供述前后有反復、矛盾之處,口供與尸檢報告等客觀證據之間也不一致。口供合法性、真實性存疑,“定案的證據主要靠原審被告人的口供,這個口供通過非法取證獲取,并且真實性存在嚴重問題。因為他們都是一開始不認罪,后來才供認作案,但供述前后不一致,后來逐漸趨于一致,最后到審查結束階段全部翻供,一審二審全部喊冤。口供本身和其他的一些客觀證據,比如尸體檢驗報告等也不一致,所以虛假性比較明顯,不足以作為定案的根據。”
毛立新律師強調,繆新華與被害人雖然曾是男女朋友關系,但案發時早已分別組建家庭,沒有作案動機,甚至連作案時間都沒有,“因為案發當晚他的活動情況有證據證明,他應該沒有作案時間,包括其他四名原審被告人也存在類似情況,均有證據證明他們那天晚上在家里的活動情況,因此都沒有作案時間。所以綜合這三點可以認定這個案件應該是一個冤錯案件。”
目前繆新華已經與家人團聚,但遺憾的是,他的父親,同樣蒙冤獲刑8年的繆德樹沒有等來改判無罪的消息,去年6月已經去世。繆家在此前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們家原本正常的生活已經支離破碎,被判決入獄3年的二弟和三弟繆新榮、繆新光出獄后,也在艱難地重返社會。
毛立新告訴記者,繆家下一步關于賠償的工作還沒有正式考慮,將會一步一步來。此外被害人的家屬今天也來到了庭審現場,與繆家握手言和,“目前他還沒有具體的考慮,他今天剛剛從監獄里出來。但是大體上會按照法定的程序,比如申請國家賠償,還有他們回去之后要重新的回歸社會、重新恢復正常的家庭生活。被害人的家屬今天也來代表,他們在庭后也是當場握手言和,以后繼續做朋友,所以達到一個非常好的效果,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