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坐地鐵不抓扶手刷屏看手機 緊急制動摔傷自擔60%責任
2016-12-13 17:41: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2月13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很多人,特別是年輕人認為坐地鐵、坐車時看手機再正常不過。但是,如果地鐵因緊急情況剎車,沒有抓扶手的刷屏乘客倒地摔傷,乘客和地鐵該如何擔責呢?今天(13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對這樣一起案件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一審法院地鐵公司承擔90%的責任的判決,改判為承擔40%的責任,終審判決地鐵公司賠償蘇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5萬6千元。
2015年1月14日上午,北京小蘇乘坐地鐵行至東直門至雍和宮區間時,因列車信號故障,列車緊急制動,導致小蘇摔倒在地頭部受傷,顱底骨折住院半個多月,鑒定為10級傷殘。小蘇狀告地鐵公司索賠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多萬。一審法院判決地鐵公司承擔90%的責任,賠償小蘇11萬多元,地鐵公司不服,上訴到北京二中院。二審法院首先認定,小蘇摔傷,地鐵公司即使一點錯沒有也要承擔責任。審判長陳廣輝表示:“首先確定地鐵方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為它屬于高速軌道運輸工具,但《侵權責任法》同時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或者過失,應當減輕地鐵一方責任。”
從承擔10%的責任,一下變成承擔60%責任,小蘇過錯到底在哪兒呢?地鐵公司提供當時的錄像顯示,小蘇站立在列車車廂中,低頭雙手握手機,長時間沒有扶列車內的扶手,列車緊急制動時,小蘇趔趔趄趄摔倒在地,還有一位也在看手機的乘客因為依靠在同行人身上,沒有摔倒。錄像還顯示,六節車廂里的全部乘客中只有她一人摔倒。
陳廣輝介紹,地鐵緊急制動行為,本身可能造成她的傷害,但如果她自身做到站穩扶好,通過類比其他乘客,其實是可以防止危險發生。所以最后推定的結論是,她自己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是發生傷害的主要原因。“一個主要原因,一個重大過失,兩個疊加綜合考量,確認責任比例。”
北京二中院民六庭庭長左峰介紹,地鐵乘客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每年都有,2011年至今轄區基層法院審理63件,已審理二審案件22件。“大家出行時實際是有一定風險的,只是很多人意識不到,這個案件出來之后,我特意觀察了一下,在地鐵拿手機的人特別多,低頭在那看,這要周圍出點什么事,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很多潛在風險不知道,地鐵電動的扶梯成為臺階的時候,一個一個齒兒支著,夏天一下你的腿摔在上面,肌肉和皮膚的損傷是非常嚴重的。”
看手機、嬉戲打鬧、搶上搶下、不扶扶手等情況,每天在各個城市的地鐵上演。陳廣輝認為,大家對這種基本安全要求“選擇性無視”,根本不理這種情況,本身缺乏規則意識、風險意識。“地鐵本身運行時都不是很穩,好多線路非常顛簸,尤其這個案子出來后,我有時候提醒周邊人,還是扶一下,他們理都不理,急需通過這種方式讓大家明白。因為這是自身安全,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寄托在地鐵一直平穩運行,這是技術角度達不到的,會有些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
法官鄭重提示乘客:樹立規則意識,文明交通。學會自我保護,安全出行。增強安全常識,學會自救。左峰提醒,車廂內人多擁擠時,應耐心等待下一班列車;站立在車廂內時務必抓扶好扶手,避免長時間接打手機、刷屏、玩微信等;列車啟動離站、制動停站時,要保持注意力集中,杜絕在車廂內隨意走動或嬉鬧;兒童、老人及腿腳有殘疾的人士,應該避開早晚高峰,謹慎選擇出行線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編輯:高楊
關鍵詞:地鐵;刷屏手機;擔責
今天(2016年12月13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對這樣一起案件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一審法院地鐵公司承擔90%的責任的判決,為承擔40%的責任。終審判決地鐵公司賠償蘇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5.6萬元。
2016-12-13 11:09:00
昨天上午,園林工人們一早就來到地鐵一號線秀山站D站口,在周邊的空地上,種上茉莉等植物,不久后,這里將建成可休憩的場所。
2016-12-09 16:04:00
不久的將來,趕飛機不僅不用擔心堵車,還更省時間!11月30日,福州市地鐵6號線正式動建。當天,林浦站和位于長樂市境內的營前站、航城站、漳港站同時開工(梁厝站已先期與地鐵1號線二期工程同步建設)。這條城區至長樂機場的軌道交通線路計劃2021年開通。
2016-12-01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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