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20日消息(記者孫瑩)如今,商標、品牌的市場價值和市場潛力越來越明顯,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但是搶注了商標,又不實際使用,也是對資源的浪費。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如果商標權人想保住自己的商標怎么辦呢?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我在三年之內使用過”。12月18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八起商標行政訴訟案進行公開宣判,商標權人向法院提供虛假證據,結果被法院認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依照行政訴訟法規定進行了罰款,法院是如何發現證據有假?又如何向偽證行為“亮劍”?

  審判員:原告張某某訴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三人天津中英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商標權行政復審糾紛一案,對本案進行在線宣判。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判第二庭法官張寧介紹,八起商標權撤銷復審行政糾紛案件中,第三人分別是“綠森林小屋”商標、“原曬”商標、“茶馬古道及圖”商標的權利人,均被他人提出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申請。張寧說:“國家知識產權局相繼作出撤銷決定、復審決定,對上述商標予以維持注冊。撤銷申請人對上述決定不服,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涉案商標(央廣網發 法院供圖)

  法院判決對證據認定進行了闡述:“本案中,第三人提交的營業執照與訴爭商標是否實際使用無關,產品照片及視頻為自制證據,未顯示形成時間,且證明力較弱,銷售發票及清單未提交原件,且經本院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平臺上查驗,顯示結果為查無此票。”

  法官范米多告訴記者,隨著法院調查的深入,發現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有問題。范米多說:“我們法院經審理發現,當事人在復審期間提交的發票證據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詢結果不一致,具體表現在商品名稱、商品品牌、銷售方及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與實際不符。”

假發票(央廣網發 法院供圖)

真發票(央廣網發 法院供圖)

  法院責令吉林綠森林公司、天津中英公司、毛某提交證據原件,并釋明偽造證據的法律后果。這些訴訟主體均未對不實之處作出合理解釋。張寧分析:“綜合查明的事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認定上述證據系偽造,無法證明涉案商標的使用,依法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決定。同時,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對訴訟參與人偽造、隱藏、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官宣判(央廣網發 法院供圖)

  鑒于八起案件中的偽證行為,嚴重妨害了法院依法查明事實,擾亂了正常的訴訟秩序,損害了司法活動的嚴肅性、權威性,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吉林綠森林公司、天津中英公司各罰款一萬元,對毛某罰款共計三萬元。范米多分析:“商標權撤銷復審行政訴訟,關涉商標權應否因連續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銷,稅務機關出具的發票等商業憑證是此類案件中證明商標實際使用的關鍵依據。當事人在此類案件中提交偽證,反映出誠信精神缺失、規則意識淡漠等問題,違背了誠實守信的商標注冊和使用秩序。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此類案件中的證據加大審查力度,對偽證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張寧說,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商標撤銷制度,其目的在于督促商標持有人履行連續使用義務。因此對商標持有人來講,在被提出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撤銷申請時,均面臨收集以往三年商標使用證據的工作。他說:“這就需要商標持有人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強化證據留存意識,注意保存如產品銷售合同,相應商業發票,網絡平臺銷售記錄等重要的經營憑證,避免出現臨時抱佛腳,卻仍不能有效舉證的被動局面。”

  八起案件中,行政機關審查并未發現偽證問題,作出了維持商標注冊的決定,法官范米多對商標注冊和管理部門也作出了提醒。范米多表示:“在商標的評審過程中要進一步加大審查力度,嚴格對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核實和認定。最大化地在行政階段及時實現定分指征,從源頭上減少大量不必要進入訴訟的案件增量,共同營造一個誠實守信的商標注冊和使用以及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