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3日消息(記者孫瑩)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今天發布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一案,由內蒙古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山西省太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太原市檢察院已向太原市中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黎平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趙黎平,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黎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錢款;違反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