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15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5日)發布第三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依法懲治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故意造成疫情擴散重大風險的刑事犯罪。

  最高法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郭某某隱瞞出境史且不執行隔離規定,致43人被隔離,獲刑一年六個月;吳某某從湖北返廣東后繼續經營餐飲店,致173人被隔離,獲刑十個月;茍某隱瞞武漢旅居史,共計900多人被隔離,獲刑一年;村衛生室負責人吳某某違規收治發熱病人,致457人被隔離,獲刑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肖鳳分析:“這些被告人僅僅為了自己的一點便利,置他人健康安全和國家疫情防控規定于不顧,隱瞞實情,不僅害人害己,而且對疫情蔓延和反彈帶來重大風險,容易使前期疫情防控成果付之東流。因此,對構成犯罪的,必須受到刑罰的制裁。”

  截至4月13日,全國各地法院一審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46件2474人,審結1196件14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