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25日消息(記者張明浩)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國家知識產權局今天(25日)表示,我國正在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大幅提高侵權成本,進一步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昨天(24日)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指出,要強化制度約束,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政策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甘紹寧介紹,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知識產權“嚴保護”的法律制度體系。甘紹寧表示:“目前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經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其中明確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標法,也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有序布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目前全國已建25家,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維權渠道!

  與此同時,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效果與權利人的期待仍存在差距,“賠償低”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表示,昨天發布的《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也指出,要加快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宋建華說:“國家知識產權局2015年向國務院報送了《專利法修訂草案(送審稿)》,提出了建立專利侵權懲罰性賠償的具體方案。去年12月《專利法修正案(草案)》通過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一次審議。草案規定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可確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賠償數額,并將法定賠償額從‘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提高到‘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