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12日消息(記者張明浩)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近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對外發布,將從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國務院新聞辦今天(12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人表示,我國將建立食品安全領域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共有十章86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梅君介紹,條例為督促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規范,同時強化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比如提高違法成本,增設處罰到人制度,最高可處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罰款;建立了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實施信用聯合懲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公安機關行政拘留銜接機制等,目的是讓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試法。”

  此外,新修訂的條例實化了針對具體問題的監管舉措,比如禁止利用會議、講座、健康咨詢等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對特殊食品檢驗、銷售、標簽說明書、廣告等管理作出規定,禁止發布沒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明晰進口商對境外出口商和生產企業審核內容等。孫梅君表示,優化風險管理制度機制,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促進食品安全科學監管。比如完善農業投入品的風險評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商機制,明確風險交流的內容、程序和要求,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共享。

  另據了解,新修訂的條例固化了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建立食品安全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對企業內部舉報人給予重獎,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質名錄,補充檢驗方法等,從而進一步提高監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