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22日消息(記者丁飛)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并進一步擴大政策適用范圍。商務部發言人高峰今天(22日)透露,相關監管方案將盡快印發并實施。
海關數據顯示,2018年前9個月,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579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56.6%。根據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從明年1月1日起,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而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這是兩年半以來,國務院第三次延長過渡期政策。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透露,相關方案將盡快印發并實施。他表示,一方面將過渡期內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原則固化下來,保持了監管政策的連續穩定,另一方面完善和細化有關監管要求,明確政府部門、跨境電商企業、平臺、境內服務商等各參與方的責任,強化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在跨境電商監管政策“靴子落地”的同時,此次還將政策適用范圍從現行的杭州等15個城市再擴大到北京、沈陽、南京、武漢、西安、廈門等22個新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城市,自2019年起執行,非試點城市的直購進口業務可參照執行相關監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