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16日消息(記者沈靜文)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幼兒園的安全衛生、教職工管理等辦園行為問題一直為社會廣泛關注。教育部今天表示,根據日前印發的《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將實現幼兒園、附設幼兒班、幼教點的全覆蓋,未取得辦園許可的幼兒園也被納入評估范圍。
教育部介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實施以來,我國學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發展,學前教育規模迅速增加,普及程度快速提高。與此同時,學前教育辦園條件差,教師隊伍不穩定,辦園行為不規范等問題在全國還程度不同地存在;涉及幼兒的一些惡性事件時有發生,社會影響惡劣,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控和督促解決。
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副局長林仕梁表示,相比以往的幼兒園評估,未來的督導評估工作將常態化。所謂的常規性,就是將以3-5年為一個周期,在每一個周期內,所有幼兒園(班、點)至少要接受一次督導評估。
林仕梁介紹,督導評估內容包括辦園條件、安全衛生、保育教育、教職工隊伍和內部管理等五個方面,評估結果除了用于對幼兒園進行分類定級,還將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為幼兒園辦園提供指導和幫助。沒有取得辦園許可的幼兒園也被納入評估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