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9日消息(記者 邱小桐)據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消息,按照《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中規定的指標配置流程,每年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的配置指標申請和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資格審核結果于當年11月9日公布。

申請單位、家庭和個人可登錄網站賬戶在申請表中查看或前往各區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申請人,應當于當年11月23日前,根據申請表中的復核提示,按照審核單位設置的復核流程向審核單位提出復核申請,相應審核單位于當年12月24日前反饋復核結果。對審核部門做出的審核結果有異議但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核申請的,視為放棄復核,如需繼續申請,應當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