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來,安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踐行“四種形態”,強化日常監督執紀,對反映的一般性問題及時同本人見面,談話提醒、約談函詢,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確實在這方面我有不可推脫的責任,我意識到自己在工作中不夠嚴謹認真。誡勉談話不僅是規誡也是勉勵,我想我知道以后應該怎么做了……”2017年上半年,懷遠縣陳集鄉分管環保的一名副鄉長沒有及時發現轄區企業環保問題并勒令整改,存在失職問題。縣紀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時,該副鄉長作出上述表態。
“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安徽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干部把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為履行職責的重要抓手,轉變慣性思維,把重心放在日常監督和嚴格執紀上,實現了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的轉變。
2017年,安徽省紀檢監察機關實踐“四種形態”,用嚴明黨的紀律管黨治黨,共處理54909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談話函詢30298人次、占55.2%;第二種形態紀律輕處分、組織調整19326人次,占35.2%;第三種形態紀律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2518人次,占4.6%;第四種形態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2767人次,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