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宣城日報消息 近日,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公布了新年第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曝光了96名“老賴”的姓名、身份證號、證件照及家庭住址。記者采訪了解到,自2013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共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錄入17217人,根據相關規定,這些“失信者”將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參與任何銀行信貸。高壓之下,有的“老賴”立即聯系法院,將所欠錢款償還,截至2月底,在該市范圍內審理的案件中,已經有2170位“失信者”因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被刪除“黑名單”。
新年曝出96名“老賴”最年輕“失信者”僅26歲
今年年初,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曝光了第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共96人。這批“失信者”中既有宣城本地人,也有來自合肥、浙江、江蘇的外地人,欠款金額也從幾萬元到幾千萬元不等。其中涉案金額最高達5000萬,是一名浙江“老賴”所欠,而最年輕的“失信者”則是一名出生于1992年的女子,欠款金額達400多萬。
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陳鋼新告訴記者,被執行人被納入最高人民法院“黑名單”庫后,會受到多個方面的懲戒,包括商業活動、限制高消費等。“最受限制的影響就是,這些人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也不能向銀行申請任何信貸。”
出現什么樣的情況會進入“黑名單”呢?就是失信被執行人本身具有履行能力,但卻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包括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等6種情況。“通俗地解釋,被執行人有銀行存款、車輛、房產、股票、有價證券等,有一定的財力去履行法律義務,在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企圖通過一走了之等方式‘賴’掉。”
值得注意的是,進入“黑名單”的失信行為,不單指金錢糾紛,也包括一些應當履行還未履行的行為。“打個比方,鄰里之間因為采光、房屋建造等產生糾紛,法院已經判決一方履行一定的行為義務,但行為人依然拒絕執行,這也是一種‘老賴’行為。”他解釋道,一般在基層法院,這種情況出現比較多,如果行為人不配合執行,也是會進入“黑名單”。
三年共有17217位“老賴”入庫曝光2170人主動“認錯”退出“黑名單”
據陳鋼新介紹,進入“黑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只有積極履行了法律義務,法院才會依法取消相關信息,將其從“黑名單”中撤銷。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三年多來,經宣城市兩級法院申報,共有17217位“老賴”進入“黑名單”。陳鋼新告訴記者,通過健全與公安、銀行、工商、住建等部門的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被執行人失信信息的曝光力度。在高壓之下,有的“老賴”積極籌資,主動聯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債務,有的甚至親自到法院主動履行義務。截至2月底,在我市范圍內審理的案件中,已經有2170位“失信者”退出了“黑名單”,追回欠款7.2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