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衛生計生委聯合安徽省食藥監局等4部門發布《關于建立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保障藥品供應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我省縣域醫共體將建中心藥房,通過中心藥房統一用藥范圍、統一網上采購、統一集中配送和統一藥款支付,確保患者用藥安全、經濟、便捷。
統一用藥范圍
根據《通知》,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用藥范圍與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一致,優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520種),不再限定中標藥品的最低價品種。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按規定比例采購安徽省基本用藥目錄(1118種)外掛網藥品。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原則上采購使用國家基本藥物(520種),確實因疾病診治需要的,可按規定采購使用其他藥品,并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統計。合肥、蕪湖、蚌埠市開展創新城市醫聯體試點工作的社區服務中心參照執行。
統一網上采購
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依據成員單位藥品采購目錄和采購計劃,匯總形成縣域醫共體藥品采購計劃,經縣域醫共體藥事管理委員會審核后,報市采購聯合體統一帶量采購。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臨床用藥,由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建立的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依據成員單位提交的采購清單,經審核并統一網上發送訂單,實行網上集中采購。
統一集中配送
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依據帶量采購結果,與符合“兩票制”的供貨企業統一簽訂購銷合同,建立配送關系。供貨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供貨時間與供貨地點,按時將藥品配送至鄉鎮衛生院或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再由中心藥房分發至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要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態用藥情況,適當儲備采購量小的藥品、急(搶)救藥品、婦兒專科藥品和慢性病用藥等,確保醫共體成員單位臨床用藥需求。
統一藥款支付
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要認真履行購銷合同約定的回款責任,按時向供貨企業支付縣域醫共體采購的藥品貨款。縣域醫供體牽頭醫院對統一網上采購的藥品質量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在藥品采購、配送和管理中嚴禁加價,其成員單位按實際采購價支付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