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13日從省衛計委獲悉,根據國家衛計委等四部門近日發布的《關于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我省作為11個綜合試點省份之一,將開展為期一年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根據《意見》,安徽、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湖南、重慶、四川、陜西、青海、寧夏等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將各選擇3個市(州、區)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選擇1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開展。試點工作為期一年,按照要求,改革將著力優化薪酬結構,完善崗位績效工資制,鼓勵對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探索實行年薪制;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落實公立醫院薪酬的分配自主權,向關鍵和緊缺、高風險強度崗位,以及業務骨干、成績突出的醫務人員傾斜,避免大鍋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推動公立醫院編制內外人員同崗同薪同待遇。
《意見》強調,嚴禁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