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7日消息(記者 果君)近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了《關于做好防范疫情輸入相關城市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落實防范境外疫情輸入有關要求,加強北京、上海、廣州以及天津、石家莊、太原等12個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第一入境點城市(共14個相關城市)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工作。
《通知》從3個方面對14個相關城市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求各地指導轄區內相關城市加強口岸衛生檢疫,嚴格實施口岸體溫監測和醫學巡查。對出現相關癥狀的人員加強流行病學調查和醫學排查,按要求采樣檢測,規范開展實驗室檢測工作。二是要求各地加強實驗室檢測質量控制,選擇轄區內檢測能力強、檢測水平高檢測機構,集中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的實驗室檢測,保證檢測的開展符合相關規定并納入質量控制體系。三是要求各地加大相關醫務人員培訓,覆蓋各個環節,最大限度減少產生假陰性的因素。重點針對標本的采集和處理環節開展培訓,提高標本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