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1日消息(記者王蕊)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征求意見稿)、《內蒙古自治區加氫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其中,《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征求意見稿)明確:內蒙古計劃建成全國重要的氫能創新研發、裝備制造、示范應用產業發展基地,形成集氫能制取、存儲、運輸、應用于一體,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意見稿指出:

2021-2023年氫能產業發展試驗示范階段。綠氫制取能力達到10萬噸/年,工業副產氫有效利用,培育引進5-10家氫能相關核心企業,建成加氫站60座,礦山、物流、公交等領域的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達到3800輛以上,氫能在冶金、化工、交通等領域的應用取得突破。氫制取、氫儲運、氫加注、氫應用等產業鏈基本形成。氫能產業總產值達到400億元。

2024-2025年氫能產業發展加速推進。綠氫制取能力達到50萬噸/年,努力實現工業副產氫應用盡用,培育引進15-20家氫能相關核心企業,建成加氫站100座,累計推廣燃料電池汽車10000輛以上,氫能在冶金、化工等領域實現商業化應用。高效氫氣制取、燃料電池電堆、儲氫原材料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氫能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000億元。

其中加氫站建設方面,要率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源有保障、示范應用場景好的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示范和加氫站布局建設

支持政策方面,與燃料電池汽車相關的關鍵措施為:

一是氫能的能源化管理方面。將氫能納入能源管理范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對氫能制備、儲運、使用等環節降低準入門檻,氫能加注、運輸等管理參照天然氣(LNG、CNG)執行。

二是實行財政補貼和稅收減免。對氫燃料電池汽車購置、運營,燃料電池汽車配套的加氫站建設、運營等方面給予財政補貼;在氫能生產和裝備制造產業鏈各環節鼓勵使用國產材料和設備,對確需進口關鍵設備和原材料的,免征進口關稅;對氫能制備、裝備制造中直接相關環節、零部件生產示范項目,給予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企業所得稅自治區分享部分實行“兩免三減半”優惠。

以上兩項政策的公開征求意見期限自2021年7月16日開始,至2021年7月30日結束。